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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米特法则:也叫最少知识原则
,是一种面向对象设计原则,也称为迪米特法则(Principle of Least Knowledge,简称 POLA),该原则的核心思想是: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这两个类就不应该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迪米特法则首先强调的前提是在类的结构设计上,每一个类都尽量降低成员的访问权限,也就是说一个类包装好自己的private状态,不需要让别的类知道的字段或行为就不要公开。最常见的例子就是为了尽可能少地暴露它的属性和内部状态。通过提供一组公开的方法(或者在Java中称为“getter和setter方法”)来实现的,这些方法定义了其他对象可以如何与该对象交互。
迪米特法则的根本思想是强调类之间的松耦合。类之间的耦合越弱,越有利于复用,一个处于弱耦合的类被修改,不会对有关系的类造成波及,也就是信息的隐藏促进了软件的复用。
因此该原则的核心思想是: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只与其直接的朋友通信。直接的朋友是指当前对象本身、被当做参数传入的对象、当前对象所创建或实例化的对象以及其组件。这样可以降低对象之间的耦合度,提高代码的可维护性和可重用性。
可以把迪米特法则想象成是一个社交原则。比如你是一个普通人,有一些朋友和熟人,但你并不会知道他们所有朋友的详细信息,除非这对你的日常生活或工作有直接影响。你可能只知道他们的名字或基本信息,但不会去了解他们的个人生活、工作等细节。你不会因为想了解你朋友的朋友而直接去联系他们,而是通过你的朋友去了解。这样做的原因是,如果你直接联系他们,可能会造成尴尬的社交场景,且会增加你的负担和复杂性。所以,你选择只和你直接的朋友们进行交流,这样可以让你的社交网络保持简单和清晰。
同样,在编程中,迪米特法则也是这个道理。每个对象(类似于一个人)只需要知道和它直接相关的其他对象的一些信息,不需要了解所有对象的所有细节。它只和那些直接交互的对象打交道,而不是所有的对象。这样可以使代码更简单、更清晰,降低错误的可能性,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
购物案例
假设一个在超市购物的场景:顾客选好商品后,到收银台找收银员结账。这里我们定义一个顾客类(Customer)、收银员类(PaperBoy )、钱包类(Wallet ),示例代码如下(逻辑是 收银员获取顾客钱包,从顾客钱包中检查钱是否够支付的,够就从钱包拿钱,不够就是就把钱包还给顾客)
java
//顾客
public class Customer {
private String firstName;
private String lastName;
private Wallet myWallet;
public String getFirstName(){
return firstName;
}
public String getLastName(){
return lastName;
}
public Wallet getWallet(){
return myWallet;
}
}
//钱包类
public class Wallet {
private float value;
public float getTotalMoney() {
return value;
}
public void setTotalMoney(float newValue) {
value = newValue;
}
public void addMoney(float deposit) {
value += deposit;
}
public void subtractMoney(float debit) {
value -= debit;
}
}
//收银员
public class Paperboy {
public void charge(Customer myCustomer, float payment) {
payment = 2f;
// 直接和钱包去处理,从刚才举的生活例子来看 收银员和我的钱包根本不认识
// 他不应该去直接调用我的钱包中的行为,这些行为应该是通过我间接去调用
Wallet theWallet = myCustomer.getWallet();
if (theWallet.getTotalMoney() > payment) {
theWallet.subtractMoney(payment);
} else {
//钱不够的处理
}
}
}
逻辑看似荒诞收银员去哪了顾客的钱包进行了支付,但违背了迪米特法则,
收银员的类
完全没必要和钱包类
进行通信,如果非要使用钱包类
应该是通过第三者转发,钱包属于顾客,顾客才能作为中转使用钱包。因此这种在 Paperboy 类中,它直接调用了 Customer 类的 getWallet 方法,这样就导致了 Paperboy 类和 Customer 类之间的耦合度过高,这种耦合过高因为 Paperboy 类需要了解 Customer 类的内部实现,即它需要知道 Customer 类中有一个名为 getWallet 的方法,而且这个方法返回的是一个 Wallet 对象。这样就使得 Paperboy 类和 Customer 类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密,一旦 Customer 类的实现发生变化,就可能会影响到 Paperboy 类的实现。按照最少知识迪米特法则的原则,Paperboy 类只应该调用 Customer 类的公共方法,而不应该了解它的内部实现,实现我们可以在顾客类中增加一个公共方法用来付钱
myCustomer.pay
java
//顾客
public class Customer {
private String firstName;
private String lastName;
private Wallet myWallet;
public String getFirstName() {
return firstName;
}
public String getLastName() {
return lastName;
}
public Wallet getWallet() {
return myWallet;
}
public float pay(float bill) {
// if (myWallet != null) {
// if (myWallet.getTotalMoney() > bill) {
// myWallet.subtractMoney(bill);
// return bill;
// }
// }
// return 0;
return wallet.subtractMoney(amount)
}
}
// 钱包类
public class Wallet {
private float value;
public float getTotalMoney() {
return value;
}
public void setTotalMoney(float newValue) {
value = newValue;
}
public void addMoney(float deposit) {
value += deposit;
}
public void subtractMoney(float debit) {
value -= debit;
}
// 扣除金额
public float subtractMoney(float amount) {
if (totalMoney >= amount) {
totalMoney -= amount;
return amount;
} else {
return 0;
}
}
}
// 收银员
public class PaperBoy {
public void charge(Customer myCustomer, float payment) {
payment = 2f; // “我要收取2元!”
float paidAmount = myCustomer.pay(payment);
if (paidAmount == payment) {
// 说声谢谢,欢迎下次光临
} else {
// 可以稍后再来
}
}
}
案例分析
以上面对例子带入来看
- Paperboy 类只调用 Customer 类的 getWallet 方法,获取顾客的钱包对象,而不需要了解钱包对象的内部实现。
- Paperboy 类只调用 Wallet 类的 getTotalMoney 和 subtractMoney 方法,获取钱包的余额和扣除金额,而不需要了解钱包对象的内部实现。
- Customer 类只调用 Wallet 类的公共方法,获取钱包的余额和扣除金额,而不需要了解钱包对象的内部实现。
例子中最开始通过收银员的对象去调用了,后来改成了让他更有直接关系的顾客去调用了钱包对象,在这里都是间接的去调用了钱包对象,象需要调用另一个对象的方法时,最少知识迪米特法则建议只调用以下几种对象的方法:
当前对象本身的方法:当前对象可以直接调用自己的方法,因为它们是同一个对象,不存在耦合问题。就像你可以自由地操作你自己的物品一样,一个对象自然可以调用自己的方法。这是因为,这不涉及到与其他对象的交互,不会增加复杂性。举个例子,如果你有一个"车"对象,它有一个方法是"开车",那么"车"自然可以调用"开车"这个方法,因为"开车"是"车"对象自身的行为。
作为参数传递给当前对象的对象的方法:当前对象可以调用作为参数传递给它的对象的公共方法,因为这些方法是公共的,不会影响到对象之间的耦合关系。这就像是你可以使用别人给你的物品。如果别人(其他对象)把一个物品(对象)交给你(当前对象),你自然可以使用这个物品(调用这个对象的方法)。因为你是在别人的允许和知道的情况下使用这个物品,所以并不会增加复杂性。比如,你有一个"汽车"对象,你想让它开到一个"目的地",那么你可以把"目的地"对象传递给"汽车"对象,然后让"汽车"调用"目的地"的"获取地址"方法。
当前对象所创建或实例化的对象的方法:当前对象可以调用它所创建或实例化的对象的公共方法,因为这些对象是由当前对象创建或实例化的,不存在耦合问题。这就像你可以使用你自己制造的物品。你(当前对象)如果制造了一个物品(创建或实例化了一个对象),那你自然可以使用这个物品(调用这个对象的方法)。因为这个物品是你自己制造的,你自然了解这个物品,所以使用它并不会增加复杂性。比如,你有一个"工厂"对象,它可以创建"产品",那么"工厂"自然可以调用"产品"的方法,因为"产品"是"工厂"自己创建的。
当前对象的组件的方法:当前对象可以调用它的组件的公共方法,因为组件是当前对象的一部分,不存在耦合问题。这就像你可以使用你购买的设备的所有部分。你(当前对象)如果购买了一个设备(有一个组件对象),你自然可以使用这个设备的所有部分(调用组件对象的所有方法)。因为这个设备是你自己购买的,你自然了解这个设备,所以使用它并不会增加复杂性。比如,你有一台"电脑"对象,"电脑"有一个"硬盘"组件,那么"电脑"自然可以调用"硬盘"的所有方法,因为"硬盘"是"电脑"的一个组件。
总结
对应的设计模式:
外观模式(Facade Pattern):外观模式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接口,用来访问子系统中的一组接口。外观模式定义了一个更高级别的接口,使子系统更易使用。在这种模式下,我们创建一个可以隐藏系统的复杂性的外观类,它包括哪些客户端可以调用的方法,在内部实现这些方法。
中介者模式(Mediator Pattern):中介者模式用一个中介对象封装一系列的对象交互,中介者使各对象不需要显式地互相引用,从而使其耦合松散,而且可以独立地改变它们之间的交互。
设计思想:
降低耦合度:迪米特法则鼓励我们减少对象之间的交互,这有助于减少系统中不必要的依赖关系,使系统各部分之间的耦合度更低。
信息隐藏:每个对象应尽可能少地暴露自己的信息给其他对象。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隐藏对象的内部状态和实现细节,保护对象的完整性。
模块化:迪米特法则使我们能更好地组织和划分系统中的模块。每个模块都尽可能地独立,这有助于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重用性。
总的来说,迪米特法则的目的是降低系统的复杂性,通过最少知识原则使各个对象之间的耦合度更低,从而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重用性。
这样可以避免对象之间的紧密耦合,降低代码的复杂度和维护成本。同时,这也符合单一职责原则和开闭原则的要求,使得代码更加灵活和易于扩展。
这样,代码遵循了最少知识迪米特法则的原则,降低了对象之间的耦合度,提高了代码的可维护性和可重用性。同时,也符合单一职责原则和开闭原则的要求,使得代码更加灵活和易于扩展。
应用
(Facade)和中介模式(Mediator),都是迪米特法则应用的例子